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的解读
海关总署于2022年9月26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0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制定的背景情况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立法依据(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补禁止过境的货物(第三条),明确实施指定口岸进境的过境货物(第七条),明确过境货物监管环节检疫要求,进一步推进关检业务深度融合(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二是进一步优化过境监管模式,提升过境便利化水平。允许具有全程提运单但在境内运输期间需换装运输工具的过境货物,一次性向海关申请过境运输和换装手续(第十三条);明确过境货物换装作业要求(第十二条)。简化过境货物申报材料,不再要求提交运单、装载清单、载货清单、发票等单据单证(第八条);删除原办法中有关流转和审核纸质关封的规定。



创建时间:2022-11-2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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